
重要交通信息:
南行车队
抵达限制
第 1 车队
固定到达限制 : 2300hrs south of lat. 31 28.7 N limited by long. 32 37.43 E.
在有利的航行条件下,从北方抵达的限制时间将延长,如下所示.
- 在 23:00 至 24:00 之间抵达的油轮可加入油轮组,但需支付相当于正常过境费 5%的附加费,最高限额为 12500 特别提款权。
- 在 24 时之后至 1 时之前抵达的油轮仍可加入油轮组,但需支付相当于正常过境费 10%的附加费,最高限额为 25000 特别提款权。.
- 在交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1 时后抵达的船舶可加入北行船队,但须支付相当于正常过境费 12% 的附加费,最高限额为 30000 特别提款权。
30000.
集团调动 : 从 3 时 30 分至 8 时。
北行车队
抵达限制
固定抵达限制: 23:00 时 北纬 29 42.8 以北。北纬 29 42. 32 23 .1 E & Long. 32 41 .5 E.. 在有利的航行条件下,从南面来的航班的到达限制时间将延长,如下图所示。
- 在 2300 时至 2400 时之间到达的油轮可加入油轮组,但需支付相当于正常过境费 5%的附加费,最高不超过 12500 特别提款权。
- 在 24:00 时之后至 01:00 时之前到达的油轮仍可加入油轮组,但须支付相当于正常过境费 10%的附加费,最高不超过 25000 特别提款权。.
- 在交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1 时后抵达的船舶可加入北行船队,但需支付相当于正常过境费 12% 的附加费,最高不超过 30000 特别提款权。
支付相当于正常过境费 12%的附加费,最高限额为 30000 特别提款权。
小组运动: 从 0400 时至 0830 时.
过境所需文件 :
• 或我们的寄宿职员:
- 苏伊士运河过境表
- 船员名单
- 船舶资料
- 船舶注册证书(签字盖章)
- ITC 69
- 货物清单分类证书
• SCA 检查员:
- 船舶注册证书
- 分类证书。
- 船员名单
- 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及计算表
- 货物清单
- 集装箱表格(包含在 SC 表格中)
- 双底油箱(包括在 SC 表格中)
• 检疫检查员:
- 船员名单
- 疫苗接种清单
- 停靠港名单
- 海事卫生宣言。
• 港口安全:
- 船员名单
- 船舶资料
- 停靠港名单
- 货物清单、
- 货物(罐体)计划
- 无清单(武器等)
I.S.P.S
苏伊士运河的运营级别为 ISPS 1 级
- 无线电报:
SELCALL ID. NO.4820 或 MMSI 006221120
发送 1612,接收 2147,频道 211,模式 FIB,(24 小时/7 天) VHF CH 68
电子邮件:ismradio@hotmail.com 和 ismradio@mail.suezcanal.gov.eg SCA’s Mobile Earth Station (MES) Inmarsat Mobile number (IMN)Inmarsat – (A) Tlx: +581-1622570 Fax: +871-1622574
Tel: +871-1622570 Answerback: SuezInmarsat – (B) Tlx: +581-362213314 Fax: +871-362213312
Tel: +871-362213310 Answerback: SuezInmarsat – (C) Tlx: +581-462299911 Answerback: SuezIntl.Tlx: +9163528 Intl. Fax: +20 643393517 and +20 643393230
- SCA 总部 – 伊斯梅利亚:
首席海事办公室电话:+20 643393116 和 +20 643393128
首席团队运动办公室电话: +20 643393205
首席调度室电话: +20 643392005, 传真: +20 643392514 / 18
- 塞得港:
端口 ID# 14867, 解码: EGPSD,
设施 ID#0000,安全等级 ISPS 1.
塞得港办事处前台电话: +20 663386558
塞得港转运站站长: 电话: +20 663386061
港务主任助理 1:电话: +20 663386153
港务主任助理 2:电话: +20 663386154
PFSO: 电话: +20 663386572
警察/消防/紧急服务: VHF CH 12。
港口办事处: VHF DSC 位于 70 频道,港口管理(呼叫)位于 16 频道
塞得港 1: CH 12 (outside harbour) 塞得港 2: (港内).
测量部 所有船长都必须了解苏伊士运河的航行特点,包括航道、锚地、航行规则、运河航道和湖泊特征、浮标系统、通信要求、旗帜和视觉信号。.
护航拖船案例 :
- 当船只吃水超过 47 英尺时,装载量小于 70000 海里的船只将由一艘拖船护航。Loaded vessels from 70000 N.T. 至 90000 SC.N.T. 将由一艘拖船护航。
- 超过 90000 海里的满载船只将由两艘拖船护航。
- 压载水深超过 130000 海里的船只将由一艘拖船护航.
- P.G.和 L.N.G.超过 40000 SC.N.T.,不超过 90000 SC.N.T.(G.F.除外),或装有氨的货物将由一艘拖船护航,超过 90000 SC.N.T.的货物将由两艘拖船护航。
- 船宽超过 218 英尺至 233 英尺的压载船只将由一名船员护航。
- 船宽超过 218 英尺至 233 英尺的压载船只将由一名船员护航。
- 装载钻机或浮动装置(300 SC.G.T. 及以上)的半潜式船舶将由一艘或多艘拖船护航,由 SC 港口办事处在对以下情况进行调查后决定
- 一体化部队在第一阶段由一艘拖船护航(见附录 1-P.71 中 “F ”段的特殊情况)
- 170,000N.T及以上的集装箱船将由两艘拖船护航
- 装载量小于 70,000 SC.N.T 且未安装双层底舱的油轮、散货船和化学品船由一艘拖船护航.
强制拖船案例 :
-
- 只要根据 SCA 的判断,为确保船只或运河的安全,SCA 可以要求任何船只在运河过境期间使用一艘或多艘拖船。
- 无机械动力的船舶,或机械失灵或瘫痪的船舶,或转向不良的船舶,或因任何原因可能无法驾驭的船舶,应拖带通过运河。
- 在同一航程中第二次出现发动机或舵机故障的船舶.
- 由于甲板上的货物、集装箱、起重机或建筑阻碍了从驾驶室和两翼的视线而导致视线不佳的船舶(SC 港口办公室官员在对船舶和运河的安全进行勘察后,可决定将船舶拖走)。
- a)(1500 SC.G.T.及以上)无法使用一个船首锚的船只。
b)(1500 SC.G.T.及以上)使用一个锚的船舶。
c)(1500 SC.G.T.及以上)使用一个以上锚的船舶,但只有一个锚在船首。
d)需要研究的特殊情况。 - 钻井船。(见特殊情况 A 项,附录 1,第 69 页)
- 在一个螺旋桨上装有两个发动机的船只,其中一个因故失灵,且无法在无水流的情况下保持至少 10 节的航速(经过试航以确保航速和有效的适航证书)。
- 在两个螺旋桨上装有两个发动机,其中一个失灵的船只。
- 根据船长的要求进行一次或多次拖曳。
- 根据海底管理局的调查,潜艇将由一艘或两艘强加的拖船护航。(取决于潜艇状况、锚、系泊设施、动力驱动等)。
- 航空母舰将由两艘强加的拖船护航。
- 在 SC 拖船的护送下,报废船只在拖船的护送下通过。
- 装载 1 类爆炸物(根据《国际危险货物海运规则》,爆炸物类别 1.1、1.2 和 1.3)超过 3 吨(爆炸物总重量不包括装载爆炸物的集装箱或箱子的重量)的一般货物、多用途或重型起重船,在运输途中必须征收拖船费,以确保安全。.